關于印發(fā)《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(暫行)》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根據國務院《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﹝2014﹞35號),財政部、科技部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繼續(xù)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》(財建﹝2013﹞551號)和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》(財建﹝2014﹞11號)精神,市政府印發(fā)了《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(2013-2015年)》,明確給予新能源汽車以及充換電設施市級財政補貼政策。為加強和規(guī)范新能源汽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便于相關單位申報、兌現政策,現將市財政局、市科委聯合制定的《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(暫行)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重慶市科學技術委員會
2015年1月12日
附件:
《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(暫行)》的通知.pdf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idc61.net/news/zhengce/371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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